*服务项目 1、派遣员工社保、公积金的缴纳(开具正式发票); 2、提供劳动人事政策咨询; 3、其他科协商的人事代理事宜。
*服务流程 1、与客户企业沟通服务需求和要求。 2、双方企业交流相关情况,并提供各自营业执照、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概况等相关经营合法资料。 3、根据客户企业的相关需求和要求,制定服务方案,并与客户企业作相关沟通。 4、双方沟通达成一致意见,并约定具体服务事项、服务内容、双方的权利及义务、解除及终止协议情形等相关条款。 5、我方提供专业对口服务人员,由需客户企业确定联系人配合,就相关服务事务合同规定开展服务工作。
*服务对象 (一)各类非国有(三资、集体、民营、乡企、私营等)单位和其他自愿委托的各类国有企事业单位。 (二)下列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(即各类流动人员)应 该进行人事代理。 (1)辞职、辞退和解除聘用合同的人员; (2)各类非国有单位聘用的人员; (3)自谋职业者; (4)其他各类流动人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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